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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学习管理办法(试行)

(中南大教字〔2018〕31号 2018年12月7日印发)

第一条 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推进课堂教学建设,提高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 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》和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在线开放课程包括各级各类精品视频公开课、资源共享课,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(简称“MOOC”)、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(简称“SPOC”)等。

第三条 在线开放课程采取外引和内培相结合的方式开设。外引课程由教务管理部门牵头、教学单位参与;内设课程须按照课程管理相关要求审核后方可开设。每学期选课前,教务部会同相关教学单位选定并公布在线开放课程清单供学生选修。

第四条 在线开放课程选课由教务部统一组织,选课人数须达到最低人数要求,课堂容量由教务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。

第五条 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以线上方式为主。学习过程包括观看课程视频、在线作业、在线测验、课程讨论提问、课程考试等完整的教学环节。学生必须完成所有环节的学习和考核后,方可获得相应成绩。

第六条 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时间遵照网络教学平台的课程教学安排,在线学习时间结束后网络教学平台将自动关闭。未能在课程规定的教学时间内完成在线学习(含观看视频、在线作业、在线测验、课程讨论、线上考试等),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
第七条 在线学习、考试时,学生不得有使用第三方软件伪造请求地址、安装或使用外挂软件刷课或辅助刷课、代学、代考等不正当行为。上述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,网络教学平台有权作出处置;学校视其情节,给予通报、取消该门课程修读资格(课程考核成绩按零分计),情节特别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
第八条 在线开放课程考核一般采取“线上学习成绩十线上考试或线下考试”方式进 行。线上考试由网络教学平台按照课程设定要求组织,课程总成绩由线上学习成绩与线上考 试成绩按比例(网络教学平台自定)自动计算;线下考试由学校会同网络教学平台组织,课程总成绩由线上学习成绩与线下考试成绩按1:1计算。

第九条 学生参加非学校指定的在线开放课程学习,成绩考核合格,可经个人申请、学院评议、学校审核,给予学分互认。

第十条 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其他类型学生参加在线开放课程学习,其学习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
第十一条 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。

第十二条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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